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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行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作者:文:李娜/图:李粟 来源:党委(校长)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奕辰   终审: 点击: 日期:2021-12-03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推动开展宪法宣传教育,12月3日,学校在崂山校区第二报告厅举行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李勇,党委常委、副校长丁林出席活动,活动由学校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刚主持。

活动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始。李勇在讲话中表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作为山东省高等学校法治工作试点单位,学校高度重视依法治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宪法学习宣传,他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领导干部和广大教师的带头作用。三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讲解宪法法治教育内容。四要加强宣传报道,推动宪法真正走入广大师生干部的日常生活。

丁林代表学校为青年学生代表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单行本,象征着一份成人礼,希望大家加强学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成为真正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享有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并承担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

党委(校长)办公室副主任、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步德胜带领现场师生集体朗读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部分章节、条款,与会人员精神饱满、掷地有声,在庄严肃穆的氛围中共同学习宪法知识、坚定法治信念。

全体师生合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优美激昂的旋律渗透着宪法知识,大家用心体会宪法的神圣,表达对宪法的敬意。

通过宪法学习活动,让广大师生感受到国家逐步建立起来的法治自信,引导师生一如既往、身体力行地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以法治为依托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法学213班王凯然说:“我很高兴在自己刚迈入‘法学门’的时候就参与这样一个富有仪式感的活动。宪法宣读的声音深深震撼了我,原来我觉得宪法很宏观,离我很远,但是今天,当我站在前面,一字一句地把它读出来,我感觉到很自豪。”通信212甑祥泰表示:“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在生活中以法律为准绳,注意自己的言行,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此次活动是学校2021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一部分,党委(校长)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及相关学院负责人、师生代表参加了活动。

  • 崂山校区:

    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99号

  • 四方校区:

    山东省青岛市郑州路53号

  • 中德国际合作区(中德校区):

    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小清河路6号

  • 高密校区:

    山东省高密市杏坛西街1号

  • 济南校区: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

  • 教科产融合学院(淄博教科产融合基地):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联通路(西段)5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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